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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史记》、及其影响(讲座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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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置酒梅花下
时间:
2016-6-28 10:09
标题:
《史记》、及其影响(讲座七)
昨天,我们分析了三个问题,在该不该为项羽立本纪的问题上,我同意钱先生的说法,项羽应该立本纪,汉书把项羽入列传,是没有道理的。分析着重在第三个问题上,为什么项羽的本纪,只能连名带姓地称“项羽本纪”。
我的理由是:项羽的“王”“西楚霸王”,是“自立”,缺乏合法性。
合法取得最高权力的途径,有二:
1. 授让,即历代的禅让。
而据《史记.秦始皇本纪》:“子婴为秦王四十六日,楚将沛公破秦军入武关,遂至霸上,使人约子婴。子婴即系颈以组,白马素车,奉天子玺符,降轵道(亭名,在 霸陵 。今西安市东北。)旁。沛公遂入咸阳。”如果说有禅让,“天子玺符”的第一个接受者,是刘邦,而项羽不是。此时,刘、项二人名义上、合法的共主是楚怀王,如果上缴,也要缴给楚怀王,仍不是项羽。
2. 诸侯会盟,共同推举。
这个项羽也没有。 按怀王与诸将所约,‘先破秦入关者王之’,是沛公(刘邦)先破秦入咸阳。第一个回复怀王命令(致命),要求如约而王的,应当是刘邦才对,但是,刘邦打不过项羽,没敢第一个“致命”怀王,说自己已破秦入关。项羽所以也要入入关,入咸阳,就是要制造一个入关的事实,第一个“致命”怀王,催促怀王“如约”,让他项羽为王。
强者可以不讲理。是实力的大小决定了做法的不同。
乱世,以力相争的时代,没理可讲。英语里有个词造得极好,POWER。双重含义:力量、权力。力量就是权力。
说“诸侯立之”只是事实上承认,因为自己的王位是项羽所封,就没法说项羽领导地位的不合法。项羽的王,是“欲自立”“自立西楚霸王”。 而且,他的“西楚”王国范围很确定“王九郡,都彭城。”他的“西楚霸王”这个“霸”字,相当于“春秋五霸”的“霸”。
“五霸”是诸侯之长,诸侯的实际领导者,但是,就法律地位来讲,和其他诸侯是一样的,是平等的。齐国是侯爵,齐桓公做了霸主仍旧是侯爵;宋、鲁弱于齐,但是,爵位是公,仍高齐国一级。“霸王”之义,也仅是“诸侯王之长”, 他的王国,按他自封的,范围也仅“九郡”。 这个“霸”字,体了项羽实际的领导地位,而非法理上的地位。因此,为项羽立本纪,是合理的。
《史记》中两处用“自”字,是大有深意的,是表明他的王,是私人性质的自封自立,项羽“只是一个人物”,因此连名带姓地称《项羽本纪》,是必然的。
上面,为钱穆先生说的“项羽只是一个人物”找了一下依据。解决了为什么要连名带姓地称《项羽本纪》的问题。
只要你肯思考,问题总会一个接一个。
司马迁的《报任安书》是高中课文,开头就是“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”;《廉颇蔺相如列传》也是高中课课文吧,课文是节选,在《史记》里,最后依例会有的“太史公曰”,高度赞美蔺相如,太史公这样“曰”道:“知死必勇,非死者难也,处死者难。
方蔺相如引璧睨柱,及叱秦王左右,势不过诛,然士或怯懦而不敢发,相如一奋其气,威信敌国,退而让颇,名重太山,其处智勇,可谓兼之矣!”
一部《史记》从头到尾,都充满了“太史公”三个字。
插入语:——最近有了法文译的全本《史记》,这样翻译“太史公”三个字:“最权威的皇家史官这样说”。法国人,真聪明。公,是敬称。
司马迁做为中国人,尤其是内心深敬孔子的人(把孔子列入世家,及《孔子世家》后面的“太史公曰”,曰孔子“自天子天侯,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孔子,可谓至圣矣”,就足以表明这点),会在书里这样恭维自己?
钱穆先生在《中国史学名著.史记》中讲:
“……他的书名称’太史公书’,这是他的私人著作,所谓‘成一家之言’的,而后人称之为《史记》,这是后起的名字,只是一个普通的史官记载之名。(插入语:只是一个普通的史官记载之名,注意这句。)
现在要讲‘太史公’三字,这更是一个比较小的问题。司马迁的父亲做汉代的史官,司马迁书里就称之为‘太史公’, 而史记里有许多司马迁自己的言论,开头也便说‘太史公曰’,则司马迁又自称‘太史公’。 此三个字究该怎解呢?……‘太史令’只是六百石的小官。……司马迁父子当时是做的‘太史令’,决没有错。但因尊称他父亲,故改称‘太史公’, 后来他写《史记》也便自称‘太史公’, 自己尊称父亲的,就顺理成章地称自己吗?而其书即称《太史公书》。
……有人说这是他的外甥杨恽称他的,也有人说是东方朔看他书时所增的。(插入语:杨恽,即司马迁外孙,据《汉书》,《史记》始由其发表于外。)杨恽甚有才,《古文观止》有其所写《报孙会宗书》。
我想这些话都不可靠。他在《自序》里已称《太史公书》可证。
但他《报任少卿书》开头就有:‘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’云云,那时的司马迁已经不做太史令,而为武帝之‘中书令’,为何一开头便自称‘太史公’? (插入语:这个中书令,在汉武帝时,相当于内务秘书长。)与后来的中书令,比如唐时的中书省的长官中书令完全不同。
至于‘牛马走’三字应是对任少卿之谦辞,不应说是对自己父亲太史公之谦辞。那么此书首太史公三字,或许可能是后人增添进去的。”
(插入语:依我看,《 报任安书》开头“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”的最前面的“太史公”三字,必是衍文,错误窜入的。)
现版老子,有一句“载营魄抱一”,前面之载字,当为前一段最末一字,而窜入。载,当为哉字之误,而又窜入下文。
可以作为旁证的是岑参的《走马川行》:“君不见,走马川行雪海边,平沙莽莽黄入天……”,“走马川行雪海边”中间的“行”字,也是衍文。
程千帆先生在其所选《唐诗三百首》里这样认为,我很认可程先生的见解。“行”字放在中间,话不通顺,去掉了,押韵,气势更畅足。君不见,走马川,雪海边,平沙莽莽黄入天。
“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”比“太史公牛马走再拜言”看着顺眼多了,也更合情了。
先把钱穆先生的这句“他在《自序》里已称《太史公书》可证”单放在这里,一会儿,我们再联系一下《太史公自序》来谈谈这句话。
司马迁是否会自称“太史公”,依我看,可以和现在看到的《史记》版本有一部分是东汉褚少孙增补联系起来。褚少孙增补《史记》,增补了多少?
《二十二史札记》,赵翼写道:“褚少孙补《史记》不止十篇:
《汉书.司马迁》传谓:‘《史记》内十篇有录无书’,颜师古注引张晏曰:‘迁亡没,亡(失去、丢失)《景(帝)纪》《武纪》《礼书》……,凡(总计)十篇。
元(汉元帝)、成(汉成帝,皆西汉晚期之皇帝)间褚少孙补之,文辞鄙陋,非迁原文也。”是少孙所补,只此十篇。然细按(推究)之,十篇之外尚有少孙增入者。
如外戚世家:增尹、邢二夫人相避不相见。……又卫青本平阳公主骑奴,后贵为大將军,而平阳公主寡居,遂以青为夫等事。……又张苍、申屠嘉传后增记征和以后为相者。司马迁在世时间为前145年-前90年。(插入语:宣帝刘询,前74年—前49年在位。)
韦元成、匡衡(以上诸人,见《史记.列传第三十六》),则元帝(前74年-前33年)時也。此皆少孫別有传闻,缀于各传之后。
今《史记》内,各有“褚先生曰”以別之。其无“褚先生曰”者,则于正文之下,另空一字以为识別(注意这句话)。此少孙所补,显然可見者也。又有就史迁原文而增改者。楚元王世家后,敘其子孙有至地节二年者,则宣帝年号也。齐悼惠王世家后,叙朱虚侯子孙,有至建始三年者,则成帝(前33年——前7年在位)年号也。此亦皆在迁后,而迁书内见之,则亦少孙所增入也。(插入语:司马迁绝无可能写他去世以后的历史。)
又:按史公自敘:“十二本纪、八书、三十世家、七十列传,共百三十篇,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。”是史公已訂成全书。其十篇之缺,乃后人所遗失,非史公未及成而有待于后人补之也。班固作迁传,但云:“十篇有录无书”,而不言少孙所补。然班书内燕王旦等封策,及平阳公主以卫青为夫等事,皆采少孙语入列传。则知少孙所补,久附《史記》并传(一起流传)矣。 ”
以上,引自赵翼《二十二史札记》。插入语:只要翻一下《史记列传第三十六》,就可以确定无疑地说,《史记》确有后人所补。
“今《史记》内,各有‘褚先生曰’以別之,其无‘褚先生曰’者,则于正文之下,另空一字以为识別。”“其无‘褚先生曰’者”,正是司马迁所著《史记》无疑了。
为了区别,仅空一字,作为标识。这种区别不明显,可以这样断定,一定有人为了将司马著与褚著做比较明显之区分。在司马迁所著文章里标上与司马迁的身份有关的字样,最适宜的,因为是史书,莫过于“太史公”三字了。而做这种标志的地方,莫过于表明司马迁态度的“赞”——即于史传之尾,对所传之人做一总评价。
“太史公”是后人对司马迁的敬称。后人为了区别褚著还是司马著,便在司马迁所著的文章的赞前面,署上“太史公”。因为有了褚的增补,所以,才有了以示著者区别的“太史公曰”。 这是我的结论。
再来谈谈钱穆先生说,“太史公”是司马迁自称的问题,钱先生的证据是:“他在《自序》里已称《太史公书》可证”。
现在,我们再联系一下《太史公自序》来谈谈这句话。在自序里,司马迁确实这样写道:“……作七十列传。凡百三十篇,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,为《太史公书》。”
这样看,开始,“他的书名称‘太史公书’”是确定无疑的了。
钱先生由书名,论定太史公是司马迁自称。但,我们来看看这篇序前面的文字。《自序》序其家世 ,“……喜生谈(即迁父司马谈),谈为太史公。太史公学天官于唐都,受易于杨何,习道论于黄子。太史公仕于建元、元封之间,……太史公执迁手而泣曰:‘余先周室之太史也。……汝复为太史,则续吾祖矣。……余死,汝必为太史;为太史,无忘吾所欲论著矣。……今汉兴,海内一统,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,余为太史而弗论载,废天下之史文,余甚惧焉,汝其念哉!’
迁俯首流涕曰:‘小子不敏,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,弗敢阙。’——这句话,留意。……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。……”
上边所引《自序》中的“太史公”,无疑,是指其父司马谈。
再看《自序》后面的:“太史公曰:‘先人有言:‘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。……太史公曰:唯唯,否否,不然。余闻之先人曰:伏羲至纯厚,作《易》八卦。……于是论次其文。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……”
后面所引的,“太史公”无疑是指司马迁。
问题是:
且不论一个人自称“公”合不合理,在一篇文章里,用对自己父亲的尊称来称呼自己,这种可能性,大吗?尤其是司马迁这样一个打内心里尊重孔子、儒学的人。
《汉书司马迁传》传里说,《史记》一书,至宣帝时,始由司马迁外孙杨恽发表于世。以后流布,颇有缺失。由杨恽发表于世,班固的说法,我觉得是可信的。
我认为,在《自序》中,“太史公”指司马迁本人之处,在司马迁的原文中,很可能是“迁”或“太史令”字样,因为要发表出去,为了表示尊重,外孙杨恽把外公的名字改为太史公再合理不过。——如果不是杨恽所改,也应是“少孙所补,附《史記》并传”之后,后人所改。对于“书名称‘太史公书’是确定无疑的了”,我是非常认同的。但是,由此书名,便断定“太史公”是司马迁自称,大可商榷。《太史公书》正表明这部史书,开始只是一部私史,以私人身份,继承父(太史公)志而著成的一部史书,而且也用到了其父所准备的材料或文章,可视为是父子合写,父子合写的一部私人著作,把自己说成作者,于理不通,因此,称《太史公书》是想当然的。《史记》之称呼,当是由私人著作,转为正史之后官方所定名称。
以上,是我的分析,结果不一定正确。把自己的观点,和大家分享一下,是快乐的事情。
赵翼说:“只眼别须自主张。”《史记》这样一部书,是读不完的。名著各有各的读法。
郑板桥在家书中对弟弟说:“人谓《史记》以吴太伯为《世家》第一,伯夷为《列传》第一,俱重让国。但《五帝本纪》以黄帝为第一,是戮蚩尤用兵之始,然则又重争乎?后先矛盾,不应至是。总之,竖儒之言,必不可听。学者自出眼孔,自竖脊骨读书可尔。”
板桥说得对:“学者自出眼孔,自竖脊骨读书可尔。”且莫矮人看戏,随人短长。
本次《史记》的讲座,到此先告一段落。谢谢朋友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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