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第16楼a主流于2011-03-20 23:13发表的 :
蜂缠蝶恋原无奈,杏艳桃夭素不争。
有点疑惑,请教长风老师:素,应该是“一向”的意思,与上句“原”对仗,工。但是,本句中,艳,夭,都是写“色”,素,也可看作“色”之一种,这样就产生歧义:桃花黄灿之极,称“素”不妥。此字需不需换?
引用第21楼a主流于2011-03-21 12:47发表的 :
建议:改“素”为“喜”。同为仄声。
乐道人善, 喜闻己过。见人漂亮,自己高兴,随缘随喜,因而不争,不妒。
供参考。一点想法,未必正确,仅竭其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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