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国风文学论坛
标题:
(原创)高,实在是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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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第四桥边
时间:
2011-4-11 08:56
标题:
(原创)高,实在是高
据有关报道,4月10日上午深圳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,公布大运会安保“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”战果。据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、新闻发言人申少保介绍,在过去的100天里,共有8万余名“治安高危人员”被清出深圳。
据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申少保就警方对“治安高危人员”界定作出的解释:第一类,同时满足“有前科、长期滞留深圳、又没有正当职业”等条件的;第二类,同时满足“在应当就业的年龄无正当职业、昼伏夜出、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的”;第三类,涉嫌吸毒、零星贩毒、涉嫌销赃的;第四类,使用假身份证入住旅馆酒店、租房的;第五类,长期滞留深圳、明显靠非法收入生活的,比如涉嫌卖淫的失足妇女;第六类,肇事、肇祸的精神病人员,对他人有危害的;第七类,扬言报复社会,有可能产生极端行为的;以及其他一些未列举的,对群众安居乐业有现在或潜在危险的。
高,实在是高。
我高兴地看到公安战线人才济济,我们的安全有了可靠地保障。不过,我总觉得“治安高危人员”的范围似乎少了点什么,譬如说还可以包括第八类人员:各级政府单列部门的一把手,这是影响清廉的主要群体,也是众多群体性事件的祸首;第九类:公安、城管等执法部门的临时聘用人员,所有的政府违法事件都是他们造成的,这些人可以定性为社会渣滓;第十类:工作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公安、城管等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。
作者:
云中一鹤
时间:
2011-4-13 19:30
还有,公安部门自己聘用的联防队员,都是素质差的,社会上的小混混,肇事的高手!
作者:
第四桥边
时间:
2011-4-26 13:29
引用第1楼云中一鹤于2011-04-13 19:30发表的 :
还有,公安部门自己聘用的联防队员,都是素质差的,社会上的小混混,肇事的高手!
这些都是国家之栋梁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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