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国风文学论坛
标题:
(原创)“上红”很“红”(外一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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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第四桥边
时间:
2011-4-26 13:36
标题:
(原创)“上红”很“红”(外一篇)
上海红十字会因了卢湾区红十字会的“发票门”而“大红特红”了起来,不过他们看起来还是很谦虚的,极力否认与“卢红”的人事关系,由此反而引出了另一段尴尬。
“上红”的极力否认,说明“卢红”是隶属于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,那么“上红”上杆子去澄清有何意义?是不是应该由“卢红”的上级部门出面表个态呢?另一方面,“卢红”的高价饭只要吃的不是善款,“上红”犯不着、也没必要去澄清不是?为了表明清白,“上红”完全可以以“有失检点”之名,取消“卢红”的“红十字会”成员资格,其业务由相近的红十字会组织代理,一切也就OK了。至于其他的是否违规,和如何处理,那就听天由命吧。而“中红”的“违反了中央关于严格控制‘三公’支出的有关文件精神”的兴师问罪则更是师出无名了,没必要上纲上线吧,大不了就是严肃地批评教育一番、罚酒三杯而已,该吃的还是要吃的,哪有光革命不吃饭的道理?
天价饭要吃,天价烟要抽,天价表要带,天价酒要喝,天价路要修,天价楼要盖,天价“学费”要掏,天价旅游要去,天价小姐要包,虽不一而足,然能尽显我大国风范,耀我国威。
据东方网报道:“卢湾区红十字会在慧公馆吃了‘天价餐’之后,不但没有影响该店的生意,反而有许多人‘慕名’而来。”这就叫做神来之笔。
天问(外一篇)
这个天问,不是屈原的天问,而是“天价酒”疑问的简称。
中石化这几天和“上红”一样,也很“红”。据说有关方面正在追查,我想不查也罢,如果真的查出个子丑寅卯的话,你是要表彰“泄密人”勇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精神呢,还是要严厉制裁其严重违反国家保密法呢?如果表彰,那就要有人担当责任,真能下得了手吗?如果制裁,如何向天地良心交代?不如不了了之的好啊。
作者:
云中一鹤
时间:
2011-4-27 22:29
虽然不了解内情,但是看了第四桥边的文章,也多少了解一些,嗟叹!问好第四桥边,辛苦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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