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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七绝 戏提一首,笑某人不识字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啸天    时间: 2011-6-6 17:26
标题: 七绝 戏提一首,笑某人不识字
       某人笑料百出,竟将简简单单地“君书”两字翻解为“。。。似是名花有主。。”有诗为证,并有链接http://bbs.zhgfwx.com/read.php?tid=27908&page=5,故戏题诗一首,严重鄙视之,哈哈。。。若有不同意见者,权当给大家一个幽默


七绝 戏提一首,笑某人不识字
“君”者友其呼,何其明了吁?
“君书”无歧义,切莫乱翻书。

作者: 冷玉出尘    时间: 2011-6-6 18:18
也戏一首:

君字等闲呼,闻之何以吁?
清风难识字,不辨圣贤书。


作者: 我自幽芳    时间: 2011-6-6 19:56
呵呵。晕吧
作者: 幽兰绮芳    时间: 2011-6-6 21:08
不花钱,这钱挣的老金贵了


跟帖看看
作者: 司马长风    时间: 2011-6-7 17:36
俺金币多,花个10块玩玩~~~
作者: 司马长风    时间: 2011-6-7 17:49
上当也,花得冤。可笑之极。
亦戏步一个:

汝也得之乎?无知莫乱吁!
则专属,泛指不宜

作者: 司马长风    时间: 2011-6-7 17:56
为使他人不再上当,特将此帖内容晒出来:
某人笑料百出,竟将简简单单地“君书”两字翻解为“。。。似是名花有主。。”有诗为证,并有链接http://bbs.zhgfwx.com/read.php?tid=27908&page=5,故戏题诗一首,严重鄙视之,哈哈。。。若有不同意见者,权当给大家一个幽默

七绝 戏提一首,笑某人不识字
“君”者友其呼,何其明了吁?
“君书”无歧义,切莫乱翻书。
作者: 依水而居    时间: 2011-6-7 19:24
七绝 戏"提"一首,笑某人不识字
作者: 幽兰绮芳    时间: 2011-6-7 20:20
看看银子白花了不是,呵呵


还是司马首版厉害
作者: 司马长风    时间: 2011-6-7 21:07
呵呵,子非鱼兄是哪壶不开“”哪壶啊!
我的原话是“建议标题再改下,《与君书》似给人以名花有主之感。”
“君”是对对方的尊称,相当于“您”,用于一人,如系泛指,则例称“诸君”。在古代,女子若称对方为君,则有“郎君”之意,如司马相如发达后,有冷落之意,卓文君赠以《白头吟》:“皑如山上雪,皎如云间月。闻君有两意,故来相决绝。……”又如班婕妤《团扇诗》:“出入君怀袖, 动摇微风发。”又如鱼玄机《春情寄子安》:“别君何物堪持赠,泪落晴光一首诗。”子安即李亿,唐宣宗大中十二年(858)戊寅科状元及第,官授补阙。纳女诗人鱼玄机为妾,恩爱异常。久为其妻所不容,至咸通年中逼使鱼玄机出家于长安咸宜观。

再次韵一个:
向天常吠吠,对月每吁吁。
笑人翻被笑,汝实不知书。

作者: 啸天    时间: 2011-6-8 00:17
引用第10楼司马长风于2011-06-07 21:07发表的 :
呵呵,子非鱼兄是哪壶不开“”哪壶啊!
我的原话是“建议标题再改下,《与君书》似给人以名花有主之感。”
“君”是对对方的尊称,相当于“您”,用于一人,如系泛指,则例称“诸君”。在古代,女子若称对方为君,则有“郎君”之意,如司马相如发达后,有冷落之意,卓文君赠以《白头吟》:“皑如山上雪,皎如云间月。闻君有两意,故来相决绝。……”又如班婕妤《团扇诗》:“出入君怀袖, 动摇微风发。”又如鱼玄机《春情寄子安》:“别君何物堪持赠,泪落晴光一首诗。”子安即李亿,唐宣宗大中十二年(858)戊寅科状元及第,官授补阙。纳女诗人鱼玄机为妾,恩爱异常。久为其妻所不容,至咸通年中逼使鱼玄机出家于长安咸宜观。

再次韵一个:
向天常吠吠,对月每吁吁。
.......


呵呵。。今晚有事回来的晚,好,无妨来个大话,看看这个司马不但浅薄无知,且固执无理到什么程度,别的先不说,单单就你举的例子,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,而后拿出古人某某固定一点或一个偏角,来以偏概全,拿着某一类诗集或诗典,视之神典,哄哄某些不知情况或没读过书的群众还可以,但在我啸天火眼金睛下可就原形毕露:

           卓文君致司马相如的“闻君有两意,故来相决绝。。。”此君必是夫君,难不成有他意。班婕妤《团扇诗》与鱼玄机《春情寄子安》中的“君”,均如此。很简单的很好的理解,特定场合下,夫妻之间或情人之间的君,是昵称,记住是某个特定场合条件所限制下。那么其他场合的“君”就用的很广泛,即对对方的尊称。

作者: 啸天    时间: 2011-6-8 00:20
引用第9楼幽兰绮芳于2011-06-07 20:20发表的 :
看看银子白花了不是,呵呵


还是司马首版厉害

怎么会白花银子呢,可以观看或参与讨论均可以
作者: 秋风引    时间: 2011-6-8 00:39
呵呵,有意思!我钱钱少,看看热闹!
作者: 河?山人    时间: 2011-6-8 01:00
啸天言过了???
作者: 司马长风    时间: 2011-6-8 07:32
“其他场合的“君”就用的很广泛,即对对方的尊称。”这话我在前面已说了,要注意是对“对方”,什么叫对方,就是相对自己的一方。并且从普遍场合引申到特定场合,相信我已说清,你为何还不明白。幽芳此诗,单用一个“君”字,却遍示他人,所以说有些不妥,以“诸君”为宜。

犹未省乎?我亦漫嗟吁。
分庭非易事,再读十年

作者: 白雪仙子    时间: 2011-6-8 08:09
分庭非易事,再读十年书。
然也
看热闹。。。
作者: 冷玉出尘    时间: 2011-6-8 12:47
玩笑适可而止哈,都幽芳那应征去。
作者: 潜云轩    时间: 2011-6-8 12:51
尘世间无钱不通,想不到这里也要钱。反正钱本来就不多 拿去吧
作者: 潜云轩    时间: 2011-6-8 12:55
怪我懒  早知道往下再翻看看好了 金币白花了
作者: 幽兰绮芳    时间: 2011-6-8 13:50
看看热闹也是喜事一桩



继续哈,,,
作者: 南竽独奏    时间: 2011-6-8 19:26
哈哈,我自幽芳的《七律??与君书》,妙就妙在“与君书”,而不是“与诸君书”,谁看到了这首诗,都会认为自己就是这“与君书”的唯一的君,而不是诸君中的君。如果改成“与诸君书”,那“我自幽芳”岂不是花心萝卜了?

看来,我辈是得好好读书了。
作者: 司马长风    时间: 2011-6-8 22:42
冷玉首版之言如当头棒喝、醍醐灌顶,老衲顿悟矣。啸天小子欲自炒作,老衲修为不足,几堕入圈套也。无知又偏好自作多情者,实不可理喻。
就此打住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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