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国风文学论坛

标题: 七律 7.23事故有作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醉清风~    时间: 2011-8-6 11:36
标题: 七律 7.23事故有作
七律 7.23事故有作
何故雷公涕泪零?冤哉谵语可堪听?
哀哀追尾天之过?忽忽惊心谁足醒?
故事不圆成笑柄,新魂无寄作浮萍。
云头待蓄回春雨,涤世期将月满庭。

作者: 醉清风~    时间: 2011-8-6 11:40
俺们是新人,请大家多多关照
作者: 潇潇一剑    时间: 2011-8-6 14:47
鞭辟入里,心系民生,拜赏!“新魂难瞑作浮萍”,“瞑”字读平,可酌。
欢迎新朋友,望多赐佳作!
作者: 醉清风~    时间: 2011-8-6 22:17
标题: 回 2楼(潇潇一剑) 的帖子
谢版主指正,确是不该犯的低级错误哈。改成“无寄”如何?
作者: 醉清风~    时间: 2011-8-6 22:17
何故雷公涕泪零?冤哉谵语可堪听?
哀哀追尾天之过?忽忽惊心谁足醒?
故事不圆成笑柄,新魂无寄作浮萍。
云头待蓄回春雨,涤世期将月满庭。

这样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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