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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如此演绎“钉子户”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云平    时间: 2012-5-24 22:01
标题: 如此演绎“钉子户”
“钉子户”[作者:雨清]

可知旧地胜新鲜,眷恋谁能论价钱?
愿作郎心钉子户,今生长住不搬迁。
作者: 灵珠儿    时间: 2012-5-24 23:45
愿作郎心钉子户,今生长住不搬迁。
妙思,很酷。。。
作者: 谢花零落    时间: 2012-5-25 08:05
欣赏!妙想!我看搬与不搬,不是“钉子户”说了算的。
作者: 云平    时间: 2012-5-25 16:44
转结确如山菊所言之竹枝味。
作者: 九五飞龙在天    时间: 2012-5-25 20:51
构思新颖,但不准确。
大体上,要你搬走而不搬走的才是“钉子户”,而作者显然是要表现自己主观上不离弃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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