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国风文学论坛
标题:
如此演绎“钉子户”
[打印本页]
作者:
云平
时间:
2012-5-24 22:01
标题:
如此演绎“钉子户”
“钉子户”[作者:雨清]
可知旧地胜新鲜,眷恋谁能论价钱?
愿作郎心钉子户,今生长住不搬迁。
作者:
灵珠儿
时间:
2012-5-24 23:45
愿作郎心钉子户,今生长住不搬迁。
妙思,很酷。。。
作者:
谢花零落
时间:
2012-5-25 08:05
欣赏!妙想!我看搬与不搬,不是“钉子户”说了算的。
作者:
云平
时间:
2012-5-25 16:44
转结确如山菊所言之竹枝味。
作者:
九五飞龙在天
时间:
2012-5-25 20:51
构思新颖,但不准确。
大体上,要你搬走而不搬走的才是“钉子户”,而作者显然是要表现自己主观上不离弃。
欢迎光临 中华国风文学论坛 (http://zhgfwx.com/)
Powered by Discuz! X3.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