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国风文学论坛
标题:
七绝 题赠韶山市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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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一虹
时间:
2010-2-5 11:32
标题:
七绝 题赠韶山市人民法院
<font face="Verdana"> <font size="4"> 七绝 题赠韶山市人民法院 <br/>?<br/> ?诞春秋典律开,绳无绕曲骨如梅。<br/> ?明似镜崇强项,正气清风自此来。<br/></font></font>
作者:
燕赵悲歌
时间:
2010-2-5 15:10
这种绝句,不如不写.
作者:
一虹
时间:
2010-2-6 10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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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诗酒当歌
时间:
2010-2-6 14:51
未见地方特点,比如“岭南梅”什么的。
作者:
燕赵悲歌
时间:
2010-2-6 17:29
<p>不爱听实话是吧.</p>
<p>阁下这个绝句说是老干体都勉强,只能说是马屁诗.</p>
<p>现在的法院分明是吃了原告吃被告,你居然说正气清风,不要让别人笑死.</p>
<p>怕别人说就不要贴出来.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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