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国风文学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扫一扫,访问微社区

查看: 1624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《<论语>论“仁”》之《“仁”人表现》:依于仁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1-10-2 19:57:2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
《&lt;论语&gt;论“仁”》之《“仁”人表现》(9)

依于仁


【原文】子曰:“志于道,据于德,依于仁,游于艺。”(《述而》)

【今译】孔子说:“立志于道,据守于德,依从于仁,游逸于艺。”

【心得】在《论语》所记孔子的话中,这一段显然是比较抽象。单从字面上看,把“志”、“据”、“依”、“游”四个动词分别与“道”、“德”、“仁”、“艺”四个名词挂起钩来,其义放在现代人这里也不难理解。但是孔子为什么将此四者并列在一起,它们之间到底有没有逻辑性的关系,或递进,或并重,则历来有许多不同的解释。
三国时魏国何晏等撰写的《论语集解》说:“志,慕也。道不可体,故志之而已。据,杖也。德有成形,故可据。依,倚也。仁者功施于人,故可依。艺,六艺也。不足据依,故曰游。”这里,只是把四者分开来,讲其各自所配动词的所以然,并未涉及四者之间的相互关联,而且认为“艺”在这里不够重要,“不足据依,故曰游。”在后一点上,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王夫之的看法,与何晏相近。程树德撰《论语集释》(中华书局19908月第1版)载:“船山据《总注》辩之,谓志道、据德、依仁,有先后而无轻重。志道、据德、依仁之与游艺,有轻重而无先后。”他也认为“艺”比前三者次要一些。但是有人持不同看法。如在程树德撰《论语集释》中,还收录了如下一段话:“许白云曰:‘游艺即志道据德之方,而防其违仁之隙。’又曰:‘游艺与上三者不可全然作两段看。’已先船山而言之矣。”许白云为明代学者,比王夫之早出。
而宋代朱熹在《论语集注》中的解释,则揭示出四者之间是存在逻辑性关系的,有先后但无轻重之分:“志者,心之所之之谓。道,则人伦日用之间所当行者是也。知此而心必之焉,则所适者正而无他歧之惑矣。据者,执守之意。德,则行道而有得于心者也。得之于心而守之不失,则终始惟一而有日新之功矣。依者,不违之谓。仁,则私欲尽去而心德之全也。功夫至此而无终食之违,则存养之熟无适而非天理之流行矣。游者,玩物适情之谓[sup]1[/sup]。艺,则礼乐之文射御书数之法,皆至理所寓而日用之不可阙者也。朝夕游焉以博其义理之趣,则应务有余,而心亦无所放矣。”按朱子的说法,“道”,是人生最高准则;“德”,是实践“道”的心得;“仁”,是“德”的完美体现;“艺”,将前三者“至理”寓于其中,是同样重要而时刻不能丢掉的(“不可阙者”)。孔子以“六艺”教学生,不仅是为了灌输知识和技能,而且他认为其中包含着为人之道和治国之方,可以通过“学”和“习”来修身养性。大概朱子正是从这个意义出发,强调要经常(“朝夕”)学习和揣摩(“游焉”)六艺的内容,以体会其中所含义理(“博其义理之趣”),这样就会从容地承担起社会责任(“应务有余”),使心有归属而不至于放纵(“心亦无所放”)。可见,志道、据德、依仁、游艺,大致来说,从前往后有依次递进的统属关系,从后往前有层层落实的保障关系,缺一不可。
《论语》是一本“君子之书”。窃以为,孔子在这里提出的四项内容,就是对君子的总体要求。能够做到这四点,就具备了君子的基本素质。联系现实,我们首先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,在此基础上恪守高尚的道德标准,在日常行为中处处爱人、尊重人,不做任何损人利己的事。为了实现这三点,要坚持学习文化和自然科学知识,并用内容健康的文学艺术练习或欣赏陶冶情操,不断提高自身修养。当前最重要的,是如何创造一个这样的社会环境。

注:
1.李泽厚认为:“‘游’并非朱熹注的‘玩物适情之谓’(杨注‘游憩’,同此),而应是熟练掌握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即六艺,有如鱼之在水,十分自由,即通过技艺之熟练掌握而获得自由和愉快也。亦是一种‘为科学而科学,为艺术而艺术’的快乐也。”(《论语今读》,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)我觉得,李先生似乎误读了朱熹的意思。从朱注上下文来看,强调六艺“皆至理所寓而日用之不可阙者也”,要“朝夕游焉以博其义理之趣”,并不是我们现在通常理解的“玩物”之意。再说,孔子一贯严肃务实,“自由和愉快”不是他的重要人生目标,他更绝对不是“为科学而科学,为艺术而艺术”的人。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小黑屋|手机版|中华国风文学论坛 ( 京ICP备19001385号 )

豫公网安备 41081102000019号

GMT+8, 2025-2-20 09:43 , Processed in 0.031984 second(s), 8 queries , File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3

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