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国风文学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扫一扫,访问微社区

查看: 1843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《<论语>论“仁”》之《成“仁”之难》:“忠”和“清”都不能与“仁”划等号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1-10-2 20:15:34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
《&lt;论语&gt;论“仁”》之《成“仁”之难》(2)

“忠”和“清”都不能与“仁”划等号


【原文】子张问曰:“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,无喜色;三已之,无愠色。旧令尹之政,必以告新令尹。何如?”子曰:“忠矣。”曰:“仁矣乎?”曰:“未知,焉得仁?”“崔子弑齐君,陈文子有马十乘,弃而违之。至于他邦,则又曰:‘犹无大夫崔子也。’违之。何如?”子曰:“清矣。”曰:“仁矣乎?”曰:“未知,焉得仁?”(《公冶长》)

【今译】子张问孔子:“子文在令尹官位三上三下,上去时他从未表现出有多么喜悦,下来时也看不出他有多么懊恼。每当有新令尹来接任时,他都详细介绍施政的有关情况。他的行为怎么样呢?”孔子说:“够忠诚了。”子张问:“算仁吗?”孔子说:“不知道。这种行为怎能算仁呢?”子张又问:“齐国的崔杼杀死国君,陈文子家庭很富裕,但他愤然抛弃家产离开齐国。到了别的诸侯国,他发现那里也有权臣乱政的情况,便又离开。他的行为怎么样呢?”孔子说:“够清白了。”子张问:“算仁吗?”孔子说:“不知道。这种行为怎能算仁呢?”

【心得】这一章里提到了三个历史人物。一个是子文,姓斗,名谷,又名於菟,春秋时期楚国人,相传是其父与表妹之女偷情所生,出生后被弃于荒野,由一只母虎叼去喂养,楚的附庸国祈国国君祈子狩猎时发现,把他救回。子文曾多次出任令尹(楚国的官名,相当于宰相)之职。历史上有子文“毁家纾难”的故事,说他献出自家的私财来缓解国家财政困难,而不惜自己“有饥色,妻子冻馁”。并削减各个大夫的封邑,交还给楚成王,壮大了楚王室的财力,强化了王权。再一个是崔子,姓崔,名杼,又称崔武子,春秋时期齐国大夫,曾得宠于惠公,灵公时曾率军攻伐郑、秦、鲁、莒等诸侯国。齐庄公即位后,崔杼先是杀死了庄公的师傅高厚,又因庄公与其妻私通而杀死了庄公,立庄公的弟弟杵臼为君,即齐景公,他自任右相。崔杼在齐国掌权二三十年,骄横异常,大肆杀戮,使政局动荡。后来崔氏家族因内讧被左相庆封乘机攻灭,崔杼自杀,尸体被景公下令用乱刀砍了拖在街头示众。第三个是陈文子,姓陈,名须无,齐国大夫,在崔杼杀死齐庄公时离开齐国,两年后返回。
对孔子在这里两次说的“未知,焉得仁?”历来学者有不同的解释。有人认为“知”是“智”的通假字,全句的意思是:“缺乏智慧,怎么能达到仁的境界呢?”(参见程树德撰《论语集释》,中华书局19908月第1版)而我观《论语》,发现孔子多把“仁”和“知(智)”分开,如“仁者安仁,知者利仁。”(《里仁》)“知者乐水,仁者乐山。知者动,仁者静。知者乐,仁者寿。”(《雍也》)“知者不惑,仁者不忧,勇者不惧。”(《子罕》)都是把“知者”和“仁者”并列,作为两个不同的概念。孔子还把“仁者不忧,知者不惑,勇者不惧”说成三条君子之道,并自谦他也做不到(《宪问》)。《颜渊》篇中记录樊迟问仁、问知,孔子分别答以“爱人”、“知人”。这都说明,“知(智)”并不是“仁”的构成要件。另外,我们再从孟武伯问子路、冉有、公西赤这三个人仁吗,孔子一律以不知相答(《公冶长》),可见孔子不轻易给人下“仁”的定论,常常以“不知”、“未知”等来拒绝评价。这不是孔子老滑头不肯直说自己的观点,而是体现了他“知之为知之,不知为不知”(《为政》)的实事求是的态度。在他看来,“忠”和“清”都是好的人品,但都未达到“仁”的标准,不能与“仁”划等号。孔子曾把“居处恭,执事敬,与人忠。虽之夷狄,不可弃也”,作为对樊迟问仁的回答。(《子路》)由此可见,“忠”只是“仁”的表现之一,只做到这一点,是还远远不能称得上“仁”的。
我在另一篇博文中,曾把孔子说的“仁”大致分为“具体的仁”和“全德之仁”(见《&lt;论语&gt;论“仁”》之《“仁”人表现》(15):《管仲之“仁”》)。在这一章里,孔子说的应当属于“全德之仁”。“全德之仁”作为“本心之全德”(朱熹《论语集注》),是对一切美好人性的集中概括,是人的最高道德标准。用当代学者李泽厚先生的话说:“‘仁’是内在情感本体,并非外在的某种行为、品德所能等同或替代。”(《论语今读》,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)这个“仁”“与天地参”,“涵盖宇宙,贯通一切”(李泽厚语,同上书),当然不是一般人所能达到的。不过,道德应该有高标准。尤其是被视为社会“精英”的那些人,应该用这高标准去衡量和约束,并通过他们影响和引导普通大众。现在我们反“三俗”,矛头应首先指向他们。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小黑屋|手机版|中华国风文学论坛 ( 京ICP备19001385号 )

豫公网安备 41081102000019号

GMT+8, 2025-2-20 09:17 , Processed in 0.039146 second(s), 8 queries , File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3

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