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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第1楼非子若云于2011-05-08 10:46发表的 : 老天作孽犹可恕,小人作孽死余辜。
引用第3楼非子若云于2011-05-09 08:37发表的 : 希望管事的人多看到这样的作品!
引用第5楼非子若云于2011-05-10 10:20发表的 : 再赏好讽!
引用第6楼寒溪幽兰于2011-05-10 12:47发表的 : 欣赏兄的好文笔!
引用第7楼东方茉莉于2011-05-10 17:28发表的 : 老天作孽犹可恕,小人作孽死余辜。 欣赏好讽,“食品打黑”势在必行,问候老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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