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国风文学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扫一扫,访问微社区

查看: 5409|回复: 4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原创]都是欺骗惹的祸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0-5-26 06:35:1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<font color="#003300" size="4">  赵作海被无罪释放,他坐牢十一年。<br/> <br/>       警方称是错案,存在刑讯逼供;检察院称被政法委请:喝茶;法院称遭到无法言说的干扰;律师称无罪辩护不被采信;政法委说要立案查处!如此无可奈何、毫无尊严的承认错误,丢尽了政府、公仆的脸。<br/> <br/>       我觉得有必要仗义执言,替政府、公仆说两句。 都是欺骗惹的祸,所有这一切皆因赵作海的“欺骗”,欺骗乃促成错误之根源! <br/> <br/>       赵九次“欺骗”政府办案人员,承认自己杀人,并且编造杀人细节,其想象力与警察办案能力惊人的一致。有作案动机,有作案时间;双方纠纷在先,发现尸体在后;有关案发现场、案发时间、杀人手段,赵之谎言与警察的想像基本吻合,其编造谎言的技巧堪称空前绝后,天下第一。不仅自己说谎,为了达到某种“目的”,赵还拉进自己的老婆、儿子,让他们指认物证。<br/> <br/>       办案人员是人,不是神;面对这样一个具有专业水准的说谎者,千万不能对他们求全责备。况且办案过程中也未使用像测谎仪那样先进的侦破手段,其辨别、判断难度可想而知。<br/> <br/>       其实,有没有杀人不是问题,问题是有人死了,而没有谁承认! <br/>       其实,逼供不逼供不是问题,问题是赵作海欺骗了政府。 <br/>       其实,喝茶不喝茶不是问题,问题是政法委比法大。 <br/>       其实,干扰不干扰不是问题,问题是审判只是形式! <br/>       其实,采信不采信不是问题,问题是律师是个摆设! <br/>       其实,查不查不是问题,问题是公仆也都是人!<br/> <br/>      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刻,赵作海“精心编造”一系列谎言,蒙蔽了办案人员的慧眼,导致了公安、检察、法院三大司法机关一系列的错误判断!判十一年,这是他“罪有应得”!我们不妨来个假设,如果他不“欺骗”,以党的英明、以政府的务实、以办案人员的勤勉,以法律之严谨,以三尺之内必有神明之鬼异,何以错判? <br/> <br/>       据说,赵作海曾有过觉醒、曾有过良心发现,数次坦诚自己“欺骗”办案人员的“内幕”,但办案人员由于被蒙蔽太深,终未识破。又因赵作海思想觉悟不高,世界观改造不够,语言表达能力笨拙,文化水平低劣,法律观念淡薄,道德情操败坏,外加心理阴暗,精神异常,人性怪僻,作风荒诞,胆大妄为,以身试法,最后导致了这样一个不愉快的结果。形成这样一个事件。<br/> <br/>       当然,这样的事件仅仅是偶然,一般发生在养猪较多的地方。据传,领导很生气,后果很严重。 <br/> <br/>       对这样给党抹黑,给国家丢脸,给人民添乱,给领导添堵的事,请公民引以为戒。再不能欺骗党与政府了,说谎者戒!<br/>       死缓只是个意外,一时疏忽,立即执行也未可知。<br/>  <br/>       赵作海只是其中之一!他不是第一个,聂树彬、佘祥林,也许还有很多这样的“说谎者”. . . . . . 希望到此为止。 <br/></font>
[此贴子已经被水云间于2010-5-27 20:48:15编辑过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沙发
发表于 2010-6-2 18:30:24 | 只看该作者
<p>无罪释放,执法者的笑料,十一年的时间啊,人生能有多少个十一年呢</p>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板凳
发表于 2010-6-3 07:45:16 | 只看该作者
就像港产片一样充满了突兀和意外,生活比我们想像的要离奇得多……政府的另一种角色,越来越让人觉得是在制造痛苦和悲剧,然后又有N多说辞,往往把别人的痛不欲生搞成自己的庆功会。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生活永远是不用彩排的喜剧???观众正是那些痛苦和悲剧的承受者!赵作海只是其中之一个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地板
发表于 2010-7-28 23:35:43 | 只看该作者
其实更多的是让人思索?? <strong>责任 </strong>二字的分量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5#
发表于 2010-10-31 21:10:57 | 只看该作者
没有约束的权力总惯于幻化为不道德的暴行...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小黑屋|手机版|中华国风文学论坛 ( 京ICP备19001385号 )

豫公网安备 41081102000019号

GMT+8, 2024-9-17 04:02 , Processed in 0.013443 second(s), 7 queries , File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3

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