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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诗坛藻咏”版块加精暂行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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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1-11-23 23:18:4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“诗坛藻咏”版块加精暂行规定(讨论稿)


    一、加精标准
    根据《中华国风文学论坛管理制度》第三章第二条规定,精华贴标准:1、非违规贴;2、优秀原创主帖:内容健康,有独到的视角,耐人寻味;文字优美,语言流畅,给人阅读享受;真情挚朴,能打动人心;3、(略);4、有精彩观点交锋的回复帖。
    二、加精程序
       1符合加精标准的,先予以飘红,并在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推精,提请各版主及众诗友参议,示例:(推精帖请各位参议)。
       2、对推精帖,应执行“提前”半个月(360小时),以防沉帖。时间从首议推精日起算。
       3、每个推精帖至少有3位本版版主跟帖助推,或2位版主加2位以上(含)不是版主的诗友助推,方可加精。之所以必须要有2位以上诗友,是为防止楼主本人以马甲自行推帖。所有版主不得使用马甲自行助推,一经发现立即撤销版主身份。同一人多次推精的,只算一人。
       4、凡推精及助推应附上相关理由,详略不限,但版主应尽可能详细。凡止“助推”及类似字样的,一律无效。
       5、各版主及诗友有权对推精帖提出异议,但应跟帖附上不同意推精的理由,理由应尽可能详细。有关异议应就诗论诗,温和、善意地提出,不得影射或者攻击,不得使用侮辱性和刻薄的语言。凡意见过于简略(少于20字)及只有“不同意”等字样,或态度不友好、语言不温和的,也一律无效。
       6、凡推精帖有3位版主或3位不是版主的诗友,或2位版主加2位诗友以上(均含本数)提出有效反对意见,不得加精。凡逾期达不到推精人数的,也不得加精。同一人多次提出异议的,也只算一人。为防止因客观原因而逾期,可适当延期。对特别优秀的作品因某一时间段上线人数不足而导致关注度不够,也可适当延期。
       7、加精按照“少数服从多数”的原则。如赞同人数与反对人数相当,则由首席版主根据各方意见综合考虑,公正予以裁定。必要时应邀请总版主或执行坛主参与裁定。并附上详细裁定意见。
       8、够不上精华但有精彩的段落、章句,或手法独到、有创意等优点的作品,可予以飘红。飘红的作品在原作者自行修改或在吸收他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,达到精华标准的,也可议精。
       9、加精后继续执行“提前”半个月,以供学习参考。在此期间,如继续有人提出有效异议,达到4人及以上的,则取消加精,可保留飘红。
    三、加精操作
    议精帖的设置及参议到期后符合要求的加精,均由轮值当班版主进行相关操作。不当班但在线的版主也可随时操作。首议推精的版主应及时回访,并将议精结果及时通知首席版主(取消加精与此同)。
    飘红操作也由轮值版主或非轮值但在线的版主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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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1-11-24 10:00:21 | 只看该作者
长风首版辛苦。如琴赞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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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1-25 22:53:40 | 只看该作者
多谢如琴兄支持,还请多多参酌,如有不妥处,请指出,我再修改。
也请各位版主和众诗友各抒己见,拜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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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板
发表于 2011-11-26 14:51:19 | 只看该作者
1、对名家之作,可直接加精,勿需讨论。并且“提前”一个月,供大家学习。必要时可在本版块置顶。对于第一条第4点“有精彩观点交锋的回复帖”,也可直接加精。

拜赏!问好长风!给点意见,与诸位商榷。后半没问题,前半在下觉得有失偏颇哦!值得学习的不是名家,而是作品!不才读书时有得于贤人:读书要兼收并蓄,不能诋毁某一门学术;要择善而从,去伪存真鉴劣优。问好,不当见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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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1-27 20:36:20 | 只看该作者
多谢清尘兄指教。所指出的这条在下是这样考虑的,因为真正称得上名家的是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来论坛的,能来的也是经多次邀请才偶尔惠赐大作,对他们的作品直接加精是为了尊重起见,当然名家之作也不见得首首皆精,就连李杜也有一些不上档次的作品保留至今。对于何人可称“名家”,目前也不好界定,所以根据清尘兄意见,我考虑先把这条去掉,不列入讨论范围,视情况另行对待。
至于“读书要兼收并蓄,不能诋毁某一门学术”似乎与所议无关。
再谢清尘兄,请再赐教。也请各位版主及诗友继续提出宝贵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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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#
发表于 2011-11-27 22:48:38 | 只看该作者

回 4楼(司马长风) 的帖子

司马长风:多谢清尘兄指教。所指出的这条在下是这样考虑的,因为真正称得上名家的是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来论坛的,能来的也是经多次邀请才偶尔惠赐大作,对他们的作品直接加精是为了尊重起见,当然名家之作也不见得首首皆精,就连李杜也有一些不上档次的作品保留至今。对于何人可称“名家”, .. (2011-11-27 20:36)
嗯!那是抄录的一句话,一并搬上来了。浅见不一定正确,你再斟酌吧,问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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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#
发表于 2011-11-30 21:39:40 | 只看该作者
方按很细致,具有可操作性!我完全赞成!老兄辛苦了!遥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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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#
发表于 2011-11-30 21:44:12 | 只看该作者
认真阅读过。加精标准同意。程序亦详细,只是觉得繁琐,看来,如要加精,每次得来读一遍方可,记住较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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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1-30 22:55:04 | 只看该作者
加精操作到期才可执行,到期时只需查看回帖情况,符合要求即可加上,应该不难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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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#
发表于 2011-12-2 13:13:35 | 只看该作者
谈一点个人看法。
有些同意秋色版的意见,程序虽然详细,也不能太繁琐。
论坛是一个公众平台,广大诗友们都是抱着热爱古典诗词的共同爱好来这里的,重要的是展示而非评判。
推精贴拟可放宽松一些,其目的是鼓励诗友们踊跃发帖,尽量不去打击积极性。我觉得可以参考某些大论坛的做法。即:有三位版主推贴认可就可以加精,当然,版主推贴需要对该作品的内容、形式作一些必要的简评。
恕直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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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2-2 20:47:00 | 只看该作者
根据诗酒当歌兄建议,拟改为3位版主及以上助推。请各位继续提出修改意见,再定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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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#
发表于 2011-12-14 21:44:08 | 只看该作者
提点建议,红亮提议加精的不能再点精华。操作精华应由他人方显公正无私。司马首版我说的在理吗?直言勿怪啊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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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2-19 20:23:54 | 只看该作者
红雪仙子所言不无道理,但前面议精程序已写明,需要多人助推才有效,并非一人说了算,已显示出公正无私,至于操作就不必再限定何人了。因为论坛实行版主轮值制度,版主都是义务劳动,而且各有其忙,并不能保证到期日有除提议加精的版主外其他版主必定在线,所以规定相关操作均由当班轮值版主执行。希望你能够理解。谢谢你热心参与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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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2-19 20:26:02 | 只看该作者
根据各位建议,已对讨论稿进行了一些修改,暂按此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,如有问题再行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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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#
发表于 2011-12-20 13:18:39 | 只看该作者
个人认为三位版主须是诗版的版主才有效(至少得两位),若发在诗版的诗却由别版的版主来推,那么诗版的版主干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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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2-22 21:54:37 | 只看该作者
因在后面第三条说了相关操作由轮值版主执行,自以为可以理解为诗版版主助推。为免生歧义,加上“本版”二字。在下疏忽,多谢子虚乌有先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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