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p align="center"><font color="#333399"><font size="4"><font size="1"> </font></font></font></p><font color="#333399"><font size="4"><font size="1"></font>
<p align="left"><br/><font color="#003366"> <font size="4"> 宜黄强拆自焚事件终于在两个一把手被免的情况下收场了,一时间欢呼声不绝于耳,我看还是不要高兴地太早了的好啊。<br/> <br/> 毒奶粉事件的主要领导提前异地做官去了,更多的是事后复出,连说出“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”这样近似流氓语言的人尚且能够官复原职,其他的还有什么不能?你不要以为这次是人命关天的大事,人命关天个屁事啊?天也是要看官的脸色的。<br/> <br/> 我们看看其他人的处理就能够悟出端倪:强拆过程中是不是书记亲自阻挠的?那是什么人充当了打手或者先锋呢?他们被如何处理了呢?据说出事后有人去机场截访,这是否有限制他人自由的违法行为?他们又是如何被处理的呢?还有抢尸事件是否违法?是谁说自焚是误伤的?这些不负责任、玩忽职守的人是否也要受到惩罚?书记、县长如此胆大妄为,是否有人撑腰?那些推荐、考察、监督他们的人是否是玩忽职守?他们的上级领导是否也应该为其失察而引咎辞职呢?<br/> <br/> 这些问题不解决,这些人就会是百足之虫,死而不僵啊!哪里是死而不僵呢,真的是要死而复生的啊。狱后复职、升官的大有人在,区区几条人命是不能挡住官路的。<br/> <br/> 反过来我倒是想要提醒那些自以为“胜利”了而得意忘形的人们:你们不要高兴地太早了,白白损失了两员大将的党是不会善罢甘休的,一定会卷土重来的。就像毒奶粉没有到头一样,强拆也不会就此结束,下一次可能需要搭上两条、三条甚至十数条人命也未可知。<br/> <br/> 我也要告诉那些网友们:最痛苦的不是“生前被邱建国强拆、死后被李建国抢尸”,而是我们在为此事推波助澜和欢呼后莫名其妙地死去,这才是最痛苦的事情。<br/> <br/> 还是那句话:党和人民是一条心,党意就是民意,民意必须服从党意。不服从党意就是叛国,就是与人民为敌。</font></font></font><br/></p></font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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