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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诗话] 熊东遨先生《求不是斋诗话》(二五~三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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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11 15:29:5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二六

  作诗有死抱前人戒条者,亦属不智。以用韵为例,“东”、“冬”分明已合,偏要强分;“元”、“魂”分明已分,偏要强合。如此作茧,非不智而何?须知君所为诗,乃供今人读也,非供古人读也,今人觉其是者,何必非之以就古人?
二七

  诗之有新旧,犹人之有弟兄,弟兄不应裂眦,新旧不应对立。有好新诗而鄙薄旧诗者,亦有好旧诗而鄙薄新诗者,皆失矣。窃以为新旧体各有所长,亦各有所短,取彼之长补己之短,正其宜也。兄弟阋墙,於诗无益。
二八

  诗如舍得割爱,庶几可传一二。即便一流诗人,也难保不出二三流作品。稗稻混杂,望之青而收获少也;去稗存稻,则秋后谷实灿然,虽少何憾?王之涣诗传六首,人不能撼其大诗人地位;乾隆“御制”六万,有谁目其为诗人?是故出全集不若出选本也。
二九

  诗以纪胜游、通吊庆,本无可厚非。然纯作应时应景之标签则俗矣。如迎春诗借生肖作颂便是一例:龙年颂龙,马年颂马,猴年颂猴,循环往复,殊不厌其烦琐。以此类推,至鼠年得无颂老鼠耶?果如是,则余真不知何从下笔矣。
三○

  诗以能道前人所未道者为高,以能道前人道而未至者为更高。此所谓“百尺竿头,更进一尺”者也。此“一尺”较前“百尺”,相去不可以道里计。
(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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