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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诗坛藻咏】专版管理规则(试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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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2-2-19 15:57:2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【诗坛藻咏】专版管理规则(试行修订中)

        一、本版发表律绝作品,原则要求以格律为准,在不违反格律规则的同时,以意境为上。版主可视作品质量灵活点评发表个见,褒扬优点,指出不足。
        二、本版发表律绝作品,可用平水韵或新韵,为了方便读评,但新韵必须在题目后面加以括弧注明,仿古诗亦遵照执行,律绝必须注明,仿古诗不必注明,不标明者均已仿古诗论处(格式参见范例如下)。
       三、本版发表律绝作品,暂不限发帖量,最好每贴一诗。此既尊重或减少版主的义务劳动,也有利于认真读评。
       四、本版只发表原创作品,不得抄袭他人作品,文责自负。(作品发表统一格式参见范例如下,内容里不要再加标题)。若有抄袭现象,欢迎举报,一经查实,即作删除,并对抄袭者作以相应的处理。
       五、本版发表律绝作品,内容必须健康向上,杜绝敏感词语。版主一旦发现有辱国家或人民的诗作,即刻删除,并于警告作者。作者如若屡犯,报于领导,予以除名。
       六、本版发表作品,必须严格坚守文明发贴,文明评贴的原则。本着互相交流,共同提高,繁荣艺术,促进发展的目的,做好各自的发贴和评贴工作。
      七、版主在遇个人原因不能参与当日值班管理时,可自行联系其他版主代为履行职责,或向首版(或首助)请假,首版(或首助)可代为协调其他版主履行值日。


        作品发表统一格式参照范例:

   七律?壬辰岁首赋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   又遇神龙引凤飞,耕云播雨意难违。
   平川宝马迎黄道,巨鼎金瓯沐紫微。
   本是图腾春后至,当然墨舞指间挥。
   天风渐暖宜劳作,遍地生歌凯燕归。



        关于推荐精华作品,暂时仍然按照前任首版《诗坛藻咏”版块加精暂行规定(讨论稿)》执行:

       一、加精标准
    根据《中华国风文学论坛管理制度》第三章第二条规定,精华贴标准:
1、非违规贴;2、优秀原创主帖:内容健康,有独到的视角,耐人寻味;文字优美,语言流畅,给人阅读享受;真情挚朴,能打动人心;3、(略);4、有精彩观点交锋的回复帖。
    二、加精程序
       1符合加精标准的,先予以飘红,并在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推精,提请各版主及众诗友参议,示例:(推精帖请各位参议)。
       2、对推精帖,应执行“提前”半个月(360小时),以防沉帖。时间从首议推精日起算。
       3、每个推精帖至少有3位本版版主跟帖助推,或2位版主加2位以上(含)不是版主的诗友助推,方可加精。之所以必须要有2位以上诗友,是为防止楼主本人以马甲自行推帖。所有版主不得使用马甲自行助推,一经发现立即撤销版主身份。同一人多次推精的,只算一人。
       4、凡推精及助推应附上相关理由,详略不限,但版主应尽可能详细。凡止“助推”及类似字样的,一律无效。
       5、各版主及诗友有权对推精帖提出异议,但应跟帖附上不同意推精的理由,理由应尽可能详细。有关异议应就诗论诗,温和、善意地提出,不得影射或者攻击,不得使用侮辱性和刻薄的语言。凡意见过于简略(少于20字)及只有“不同意”等字样,或态度不友好、语言不温和的,也一律无效。
       6、凡推精帖有3位版主或3位不是版主的诗友,或2位版主加2位诗友以上(均含本数)提出有效反对意见,不得加精。凡逾期达不到推精人数的,也不得加精。同一人多次提出异议的,也只算一人。为防止因客观原因而逾期,可适当延期。对特别优秀的作品因某一时间段上线人数不足而导致关注度不够,也可适当延期。
       7、加精按照“少数服从多数”的原则。如赞同人数与反对人数相当,则由首席版主根据各方意见综合考虑,公正予以裁定。必要时应邀请总版主或执行坛主参与裁定。并附上详细裁定意见。
       8、够不上精华但有精彩的段落、章句,或手法独到、有创意等优点的作品,可予以飘红。飘红的作品在原作者自行修改或在吸收他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,达到精华标准的,也可议精。
       9、加精后继续执行“提前”半个月,以供学习参考。在此期间,如继续有人提出有效异议,达到4人及以上的,则取消加精,可保留飘红。
    三、加精操作
    议精帖的设置及参议到期后符合要求的加精,均由轮值当班版主进行相关操作。不当班但在线的版主也可随时操作。首议推精的版主应及时回访,并将议精结果及时通知首席版主(取消加精与此同)。
    飘红操作也由轮值版主或非轮值但在线的版主执行。


      上述规则,请各位版主和诗友们参照执行。 如有好的建议,欢迎建言,我们会酌情采纳,以便更好地完善管理规则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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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2-2-19 16:00:00 | 只看该作者
普通诗友前来支持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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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
发表于 2012-2-20 08:30:10 | 只看该作者
利于管理,同意试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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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板
发表于 2012-2-20 20:20:59 | 只看该作者
发表作品不用再加题目和名字,来这里发表的都是本人的原创作品,本版不接收转帖和抄袭作品,论坛制度也有规定,问好首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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