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font color="#003300" size="4"><font color="#000000"> </font>不久前,笔者到某山区访友,目睹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:26名采茶工因搭乘的6轮农夫车传动轴折断翻落山沟,致15死12伤。事故发生后次日见报,“市县各级领导及时采取了得力有效的措施”(抢救善后的工作难道还有失力无效的?),又是“深入医院看望伤员”,又是“马不停蹄奔赴现场调查”,又是“各行各业要吸取教训,杜绝类似事故发生”,最后当然是受到上级的“充分肯定”。看完报道中的惯用词汇,笔者心里就感觉不舒服,不吐不快。 <br/> <br/> 几乎所有的恶.性.事故,从事发再到事后处理,再到“总结教训”,似乎有一条规律可寻:事发前有关当事人玩忽职守,漠不关心,甚至官商勾结利益均沾,无可避免地导致事故的发生;然后是处理事故时的焦头烂额,忙于应付,或许还有点混乱;最后“吸取教训”,在全行业全系统甚至全地区,搞一场轰轰烈烈的安全检查大行动,有问题没问题,合法不合法,都得接受检查或整改。城门失火殃及池鱼,一家出事同行遭殃,“杀百祭一”,所有同行都成了祭品和陪葬品,这种作秀大家一定很熟悉了。 <br/> <br/> 这种借“消除安全隐患”为名的强制性运动,能否令各行业“增加安全意识”暂且勿论。人命关天,安全意识“年年讲、月月讲、日日讲”是很有必要的,可悲剧仍不时在发生。排除悲剧发生的偶然性,这里面实在有太多的形式东西。安全隐患尚处萌芽状态时“泰然处之”,不闻不问,不慌不忙,甚至遮遮掩掩。非要等问题积累到相当严重程度才堆在一起解决,非要等到出了悲剧的层次,媒体关注了,曝光了,才记得要“总结教训”,要“警钟长鸣”。又是开会研究调查,又是发号施令指手划脚,一切变得很高效!这种往往以人命伤亡为代价、又往往被当成领导政绩的重视,说白了就是一种水漫才固堤的“勤政秀”,一种贼走关门的花架子。 <br/> <br/> 假如一种重视要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,所有内心充满爱的人都不会同意,政治作秀是一种官僚主义。到处都在喊“与国际接轨”,什么时候,在对大事故的处置上,我们也真能与“国际接轨”,一发生什么大事故,恶.性.故,马上摘掉负责人的乌纱帽,福利一笔勾销!<br/></font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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