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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定义“孤平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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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-19 13:18:58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如何定义“孤平
文/狂野孤狼
           
     孤平,一直在诗词界争论不休。无论是现实中,还是网络上,关于孤平的争议,从来就没断过。如何定义孤平,各派的观点相差很也很大。最具有代表性的两派,一是以王力为代表的“除一平论“派;二是以启功为代表的“两仄夹一平论”派。然而,两派的观点,都自相矛盾,自我否定,都是站不住脚的。因此,有不少诗人、理论家都试着给孤平重新下定义。然而,基本没有哪一个人所下的孤平定义能说得服人的。总能找到例子来否定这些定义。
     比如,有诗人这样给孤平下定义:韵脚(实际上指平脚)句中,没有两连平就是孤平。这看起来似乎合理,但如“仄仄平仄平”(例句:八月湖水平)就不是孤平,而是拗句。而此种定义,其实是来源于王力派的定义,只是在王力的基础上,把“仄仄仄平平”的形式排除而已。这种定义的不足,还在于“韵脚”二字。若压的是仄声韵,平脚句则变成了“白脚”,而不是“韵脚”。当然,这样的定义,必然遭到启功派诗人的反对。那么,我们该如何给孤平下更合理的定义呢?
     笔者根据自己多年来对诗词的理解,对诗词的研究,结合两派的观点,曾给孤平下过这样的定义:在格律诗句中,离韵脚(或白脚)较近的平声字,若换为仄声字,就会孤立地出现多个仄声字夹一平声字(或无平声字),必然影响格律诗音韵之美,因此叫孤平。以前我一直以为这样的定义是正确的。然而,因一次对别人的孤平定义提出反对意见,并例举“八月湖水平”的例子时,突然发现自己以前的定义,也不尽准确。那么,我们应该如何给孤平下定义呢?既然发现了不合理,我们为什么不能给孤平下一个合理的定义呢?当然,可能很多人都曾经想过,但始终无法有令人满意的定义。
     经过再三思考,结合各派观点,我们不妨给孤平下这样的定义:在格律诗句中,如果把平声字换作仄声字,在不计可“通”(即可平可仄)的字的情况下,若出现多个仄声字之间夹一个平声字或无平声字,必然影响格律诗音韵之美,因此叫孤平。对此定义,作以下说明:
     第一,孤平应该存在于格律诗的任何句子中,而不是仅限于韵脚(指平脚)句中。即,孤平不仅仅存在于“平平仄仄平”的句子之中。
     第二,为什么可以不计可“通”的字呢?大家都知道,可“通”的字,可平也可仄。也就是说,这些位置上的字,无论是平声还是仄声,都不关乎、不影响句子的格律。在创作中,这些位置上的字,你喜欢用什么都可以。无论是平是仄,都不影响句子的格律、音韵之美。换句话说,这些位置上的字,你可以作仄声看,也可以作平声看。如果我们把这些位置上的字作平声看,问题就得以解决了。当然,这里的“作”,只是一种假使,并不一定真是平声。其实,这些位置上的字,本就属于“两面派”,属于“中性”的。你把它当什么看都无所谓。因此,这些位置上的字,在判断是不是孤平时,是可以不计的。
     第三,什么位置上的字可“通”?其实,这是个多余的问题。为了让读者更好理解此孤平的定义,下面来探讨一下什么位置的字可“通”。这得从格律诗的几种句型说起。
    下面以五言句式为例:
    1、平平仄仄平,此句型的句子,五个字都得论,没有可“通”的字。由此句式可变为:“仄平仄仄平”,多仄夹一平,孤平;“仄平平仄平” 孤平自救,非孤平。
    2、平平平仄仄,此句型的句子,第一个字可“通”,即“通平平仄仄”。可见,影响格律的,其实是在后面四个字上。由此句式可变为:“仄平平仄仄”,合律; “平平仄仄仄”,三仄脚,非孤平; “仄平仄仄仄”,按照以上定义,第一字可“通”,平仄不关乎格律,可作平声字看,可不计,不作多仄夹一平看,因此不是孤平(除去可“通”的字,实际上是三仄外一平);“仄平仄平仄”,第一个字可通,也不是多仄夹一平,非孤平;“平平仄平仄”,准律句。可见,此句型的句子,其实并不存在孤平。当然,在我们熟悉的拗救中,这个句型的句子,下句是无法救的。
    3、仄仄仄平平,此句型的第一字可“通”,即“通仄仄平平”。同样,影响格律的,在后面四字上。由此句型可变化为:“平仄仄平平”,律句;“仄仄平仄平”,第一字可“通”,不影响格律,可作平声字看,格律实际上只体现在“仄平仄平”上,不属于多仄夹一平,不是孤平;“平仄平仄平”,非孤平。可见,此句型也不存在孤平。
   4、仄仄平平仄,此句型第一个字可“通”,即“通仄平平仄”。同样,影响格律的,在后面四字上。由此句型可变化为:“通仄仄平仄”,三仄夹一平,孤平,小拗,下句救(实际情况,小拗可救可不救);“通仄平仄仄”,三仄夹一平,孤平,大拗,下句必须救;“通仄仄仄仄”,四仄之间无平声字,孤平,大拗,下句必须救。
   由此可见,孤平实际上只存在于两种句型,即“平平仄仄平”和“仄仄平平仄” 之中。
   七言是五言的拓展,我们弄清了五言,七言也就迎刃而解了。相对五言来说,“平平”的前面加“仄仄”,“仄仄”的前面加“平平”就变成了七言。而七言诗的第一个字,一向不论,可“通”,第二个字为“诗喉”,不能轻易改变。因此七言的格律,事实上,也只体现在后面五字上。按照以上五言的顺序,相对应的七言句型如下:
   通仄平平仄仄平;(孤平自救。是否孤平,取决于后面五字)
   通仄通平平仄仄;(无孤平)
   通平通仄仄平平;(无孤平)
   通平通仄平平仄。(孤平对句救。是否孤平,取决于后面四字)
   因此,如果我们不计可“通”(即可平可仄)的字,只要不出现多仄夹一平(或无平),就不是孤平的范畴。按照以上对孤平的定义,再回到我们常见的句子中去,无论怎么套,都是对的。因此,我觉得这样定义孤平,是合理的,是科学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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