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国风文学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扫一扫,访问微社区

查看: 5486|回复: 52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2015年度优秀版主与优秀会员名单公布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#
发表于 2016-1-22 10:21:2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|阅读模式
      本次活动共有39人参与。汾河之畔选了“康兰”,经查,论坛无“康兰”,应属“唐兰”之误。我本无心选了“梧桐秋雨”,经查,亦无此人,应属“梧桐秋语”之误。此两处均已改过。因为论坛版块较多,有的人将版主作为会员选出,统计时仍作为版主,票数合并计算。同一人两次投票而全部重合或部分重合的,不重复计算。现将统计结果公布如下:
      版主:
      危阑独倚26、白雪仙子22、紫嫣郡主22、司马长风21、如琴可听20、柳下雪19、闲心若水18、汾河之畔18、逸兴居士15、文若水14、阿金13、梧桐秋语12、诗酒当歌10、又是秋色10、深谷雅兰9、寒江孤篷8、笃志堂主8、东方泽华8、江南之春7、飘叶如蝶 7、云平7、蓝天孤鹤7、宁静5、不忮不求5、农夫荷锄4、浪中行吟4、香如故4、诗酒茶4、在水揖芳2、幽兰静雅1、旮旯山沟1、第四桥边1、青山依旧1、知非楼主1、和月摘梅1、昨夜落花1、梅园居士1
      会员:
      寒梅立雪6、西风5、唐风5、易水村人5、静听松涛5、锄月人4、子归4、土元4、港河渡4、商树华4、边台医手4、谊之3、沧浪布衣3、松风山月2、古墓先生2、唐兰2、水虎英雄1、一阳居士1、逸云先生1、文开文1、边台医手1、大闲人1、桐君轩1
      本坛坛主紫嫣郡主不列版主,我本人因2015年主编全县村庄文史资料,工程浩大,论坛事务很少顾及,虽然得票较多,但名不副实,故将我自己拿下,将指标让出,非常感谢各位的抬爱。根据坛主紫嫣郡主对以上各位版主的综合考核,决定分别给予诗酒当歌、阿金、梧桐秋语3位版主各加523票,对东方泽华、笃志堂主2位版主另行奖励。对会员锄月人、子归、商树华3人各加1票,对邓世广、谊之2人另行奖励。对蓝天孤鹤、网站技术管理员2人给予特别奖励。

      优秀版主名单:
      危阑独倚、白雪仙子、如琴可听、柳下雪、闲心若水、汾河之畔、逸兴居士、诗酒当歌、阿金、梧桐秋语、东方泽华、笃志堂主

      优秀会员名单:
      寒梅立雪、西风、唐风、易水村人、静听松涛、锄月人、子归、商树华、邓世广、谊之

      祝贺以上各位!感谢各位对论坛的支持与厚爱!请各位在新的一年里一如既往,共同把论坛办好。由于参与投票的人数不多,评选难免会有偏颇,敬请暂未评上的版主与会员谅解,请各位继续努力,争取下一年度榜上有名。本年度奖励采用微信红包的形式给各位发放现金,其中优秀版主每人98元,优秀会员每人58元,特别奖励每人118元。全部奖金均由紫嫣郡主个人出资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论坛管委会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2016121
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52#
发表于 2016-3-7 18:55:52 | 只看该作者
祝贺优秀版主、优秀会员!感谢也有良师投了我一票!虽然没当到优秀,但很高兴哦!自知投稿非常少,今年努力吧,争取多发点稿子,也弄个乐乐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51#
发表于 2016-2-20 11:48:04 | 只看该作者
围观一下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50#
发表于 2016-2-16 07:31:01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非常感谢司马,感谢郡主,感谢国风论坛!在这冰天雪地的严冬,收到你们红包,感觉十分温暖。我是国风的忠实会员,虽然经常登临,但少有佳作。被评为优秀会员十分愧祚。再次感谢你们!祝国风猴年更加兴旺!
来自: 微社区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49#
发表于 2016-2-15 08:51:29 | 只看该作者
支持紫嫣郡主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48#
发表于 2016-2-11 16:35:37 | 只看该作者
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47#
发表于 2016-2-10 15:06:00 | 只看该作者
恭祝!拜年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46#
发表于 2016-2-9 20:44:44 | 只看该作者
问好紫嫣郡主!问好司马长风老师!问好各位老师!——我加入国风文学论坛以来,在老师们的指导下取得了长足进步。没做多少事情,奖励受之有愧。唯今后努力,以佳绩回报!祝中华国风文学论坛越办越好!兴旺发达!祝各位诗友创作硕果累累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45#
发表于 2016-2-9 11:40:52 | 只看该作者
拜年!恭祝大家新年快乐!祝愿意诗坛越办越好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44#
发表于 2016-2-8 17:20:53 | 只看该作者
祝贺全体获奖版主和获奖会员!诚祝中华国风文学论坛在新的一年里更上一层楼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43#
发表于 2016-2-8 16:07:19 | 只看该作者
紫嫣郡主 发表于 2016-1-22 11:32
大家都不用客气了,这事已定!问候大家!只是今年仓促没定实物奖品,为了省事直接发红包!


奖金已领到,谢谢鼓励,祝郡主和论坛2016蒸蒸日上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42#
发表于 2016-2-8 15:35:16 | 只看该作者
今日红包全部发完毕,阿金、易水村人、锄月人、子归四人没有联系方式未能发放,在此谨祝国风全体工作人员及同仁,新春快乐,猴年大吉!

诗酒当歌、西风两位没有微信已改冲话费,收到红包的朋友,请跟下帖子说下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41#
发表于 2016-2-7 12:56:34 | 只看该作者
恭喜全体获奖版主和获奖会员!谨祝中华国风文学论坛在2016年里越办越好!
祝群主和朋友们新年快乐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40#
发表于 2016-2-6 22:40:15 | 只看该作者
红包收到,感谢郡主抬爱!也感谢论坛所有朋友的支持,感谢各位版主们的辛勤付出!祝福论坛全体朋友猴年大吉,事事如意!让我们共同携手,把我们的论坛越办越火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9#
发表于 2016-2-6 19:31:27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发红包,偶同意!
来自: 微社区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8#
发表于 2016-2-6 19:05:58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红包收到!谢谢郡主,谢谢论坛
来自: 微社区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7#
发表于 2016-2-6 17:32:11 | 只看该作者
个人真不必掏钱,给个精神鼓励就可以了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6#
发表于 2016-2-6 16:31:25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红包收到,谢谢。
来自: 微社区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5#
发表于 2016-2-6 16:30:31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   谢谢郡主、坛主及各位论坛朋友,希望今后更加努力,把论坛办的红红火火。
来自: 微社区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4#
发表于 2016-2-6 16:16:54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土豪,鉴定完毕
来自: 微社区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3#
发表于 2016-2-6 15:44:20 | 只看该作者
问好紫嫣郡主!问好司马长风总版主!问好各位版主!大家辛苦了!——没做多少事情,受之有愧。唯今后努力!祝中华国风文学论坛越办越好!兴旺发达!祝各位诗友创作硕果累累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小黑屋|手机版|中华国风文学论坛 ( 京ICP备19001385号 )

豫公网安备 41081102000019号

GMT+8, 2024-10-26 16:29 , Processed in 0.021339 second(s), 6 queries , File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3

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