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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理(1)-----关于“护腰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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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1-9-16 01:03:24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       古人云“作律宜护其腰”。 律诗之腰分两类:一是“句中之腰”、二是“篇中之腰”。
       所谓“句中之腰”:一般落在某“字”上,我们把这个字称为“腰字”。如:五律的单句之腰为第三字,七律的单句之腰为第五字。

       所谓“篇中之腰”:一般落在某“联”上,我们把这联称为“腰联”。如:五、七律的颈联(腹联)。

       所谓“护腰”,指做律时应分外重视“腰字”和“腰联”,用字上追求精密、格律上讲究森严,不可随心所欲。它既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法则,也是一条基本的律理。从律理上说:

       首先,关于“腰字”,要特别留意“平平仄仄平”、“仄仄平平仄仄平”这种句式。在这种句式中,第三和第五字为腰字。排除出于救拗的目的外,一般第三和第五字的平仄是不能随意变动的。理由有两个:(一)变“平平仄仄平”为“平平平仄平”或变“仄仄平平仄仄平”为“仄仄平平平仄平”后,单句的三字尾都成了“平仄平”。而三字尾如是“两平夹一仄”,则近乎古风的三字脚之一。在律诗成熟后,做律是不能杂用古风句式的。(二)变“平平仄仄平”为“平平平仄平”后,产生了“孤仄”,后人虽多不讲究,但“孤仄”导致全句平仄失衡,故能避则避。

       当然,这条律理也有不少变通。变通的条件有三个:(一)根据全篇风格,为追求一种古风味道,七言“仄仄平平仄仄平”句式多在首尾两联变通成““仄仄平平平仄平”。(二)在一联中出于补救出句的拗,对句才可易为“平平平仄平”或“仄仄平平平仄平”。这种变通可用于任何一联。(三)出于特定句式需要,故意采用固定的句法,如“丁卯句法”。把“平平仄仄平平仄,仄仄平平仄仄平”调整为“平平仄仄仄平仄,仄仄平平平仄平”。这种变通固定用于仄起七律的颔联。

       其次,关于“腰联”,要特别留意对仗的宽严程度。律诗以颈联为腰,颈联是“护腰”的急所。对仗要求特别严格,所以不宜在颈联上多变通。也就是说,律诗的颔联比颈联宽松,颔联既可与首联形成隔句对,也可似对非对,甚至根本就不对仗。颈联则必须严对。这里也有一个例外,那就是律诗也有“全首不对仗”体,但那是一种趣向性的风格,属于特例,不能成为正格。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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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1-12-3 17:54:02 | 只看该作者
学习了,诗者当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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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
发表于 2012-2-11 14:28:26 | 只看该作者
腰,非铁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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