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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诗版] 七绝 戏提一首,笑某人不识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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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1-6-6 17:26:3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       某人笑料百出,竟将简简单单地“君书”两字翻解为“。。。似是名花有主。。”有诗为证,并有链接http://bbs.zhgfwx.com/read.php?tid=27908&page=5,故戏题诗一首,严重鄙视之,哈哈。。。若有不同意见者,权当给大家一个幽默


七绝 戏提一首,笑某人不识字
“君”者友其呼,何其明了吁?
“君书”无歧义,切莫乱翻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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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1-6-6 18:18:50 | 只看该作者
也戏一首:

君字等闲呼,闻之何以吁?
清风难识字,不辨圣贤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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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
发表于 2011-6-6 19:56:05 | 只看该作者
呵呵。晕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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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板
发表于 2011-6-6 21:08:20 | 只看该作者
不花钱,这钱挣的老金贵了


跟帖看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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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#
发表于 2011-6-7 17:36:39 | 只看该作者
俺金币多,花个10块玩玩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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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#
发表于 2011-6-7 17:49:55 | 只看该作者
上当也,花得冤。可笑之极。
亦戏步一个:

汝也得之乎?无知莫乱吁!
则专属,泛指不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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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#
发表于 2011-6-7 17:56:45 | 只看该作者
为使他人不再上当,特将此帖内容晒出来:
某人笑料百出,竟将简简单单地“君书”两字翻解为“。。。似是名花有主。。”有诗为证,并有链接http://bbs.zhgfwx.com/read.php?tid=27908&page=5,故戏题诗一首,严重鄙视之,哈哈。。。若有不同意见者,权当给大家一个幽默

七绝 戏提一首,笑某人不识字
“君”者友其呼,何其明了吁?
“君书”无歧义,切莫乱翻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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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#
发表于 2011-6-7 19:24:24 | 只看该作者
七绝 戏"提"一首,笑某人不识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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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#
发表于 2011-6-7 20:20:38 | 只看该作者
看看银子白花了不是,呵呵


还是司马首版厉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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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#
发表于 2011-6-7 21:07:50 | 只看该作者
呵呵,子非鱼兄是哪壶不开“”哪壶啊!
我的原话是“建议标题再改下,《与君书》似给人以名花有主之感。”
“君”是对对方的尊称,相当于“您”,用于一人,如系泛指,则例称“诸君”。在古代,女子若称对方为君,则有“郎君”之意,如司马相如发达后,有冷落之意,卓文君赠以《白头吟》:“皑如山上雪,皎如云间月。闻君有两意,故来相决绝。……”又如班婕妤《团扇诗》:“出入君怀袖, 动摇微风发。”又如鱼玄机《春情寄子安》:“别君何物堪持赠,泪落晴光一首诗。”子安即李亿,唐宣宗大中十二年(858)戊寅科状元及第,官授补阙。纳女诗人鱼玄机为妾,恩爱异常。久为其妻所不容,至咸通年中逼使鱼玄机出家于长安咸宜观。

再次韵一个:
向天常吠吠,对月每吁吁。
笑人翻被笑,汝实不知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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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8 00:17:38 | 只看该作者
引用第10楼司马长风于2011-06-07 21:07发表的 :
呵呵,子非鱼兄是哪壶不开“”哪壶啊!
我的原话是“建议标题再改下,《与君书》似给人以名花有主之感。”
“君”是对对方的尊称,相当于“您”,用于一人,如系泛指,则例称“诸君”。在古代,女子若称对方为君,则有“郎君”之意,如司马相如发达后,有冷落之意,卓文君赠以《白头吟》:“皑如山上雪,皎如云间月。闻君有两意,故来相决绝。……”又如班婕妤《团扇诗》:“出入君怀袖, 动摇微风发。”又如鱼玄机《春情寄子安》:“别君何物堪持赠,泪落晴光一首诗。”子安即李亿,唐宣宗大中十二年(858)戊寅科状元及第,官授补阙。纳女诗人鱼玄机为妾,恩爱异常。久为其妻所不容,至咸通年中逼使鱼玄机出家于长安咸宜观。

再次韵一个:
向天常吠吠,对月每吁吁。
.......


呵呵。。今晚有事回来的晚,好,无妨来个大话,看看这个司马不但浅薄无知,且固执无理到什么程度,别的先不说,单单就你举的例子,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,而后拿出古人某某固定一点或一个偏角,来以偏概全,拿着某一类诗集或诗典,视之神典,哄哄某些不知情况或没读过书的群众还可以,但在我啸天火眼金睛下可就原形毕露:

           卓文君致司马相如的“闻君有两意,故来相决绝。。。”此君必是夫君,难不成有他意。班婕妤《团扇诗》与鱼玄机《春情寄子安》中的“君”,均如此。很简单的很好的理解,特定场合下,夫妻之间或情人之间的君,是昵称,记住是某个特定场合条件所限制下。那么其他场合的“君”就用的很广泛,即对对方的尊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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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8 00:20:32 | 只看该作者
引用第9楼幽兰绮芳于2011-06-07 20:20发表的 :
看看银子白花了不是,呵呵


还是司马首版厉害

怎么会白花银子呢,可以观看或参与讨论均可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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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#
发表于 2011-6-8 00:39:29 | 只看该作者
呵呵,有意思!我钱钱少,看看热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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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#
发表于 2011-6-8 01:00:55 | 只看该作者
啸天言过了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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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#
发表于 2011-6-8 07:32:20 | 只看该作者
“其他场合的“君”就用的很广泛,即对对方的尊称。”这话我在前面已说了,要注意是对“对方”,什么叫对方,就是相对自己的一方。并且从普遍场合引申到特定场合,相信我已说清,你为何还不明白。幽芳此诗,单用一个“君”字,却遍示他人,所以说有些不妥,以“诸君”为宜。

犹未省乎?我亦漫嗟吁。
分庭非易事,再读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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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#
发表于 2011-6-8 08:09:05 | 只看该作者
分庭非易事,再读十年书。
然也
看热闹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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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#
发表于 2011-6-8 12:47:21 | 只看该作者
玩笑适可而止哈,都幽芳那应征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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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#
发表于 2011-6-8 12:51:57 | 只看该作者
尘世间无钱不通,想不到这里也要钱。反正钱本来就不多 拿去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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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#
发表于 2011-6-8 12:55:26 | 只看该作者
怪我懒  早知道往下再翻看看好了 金币白花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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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#
发表于 2011-6-8 13:50:03 | 只看该作者
看看热闹也是喜事一桩



继续哈,,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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