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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木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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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龚自珍《咏史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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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#
发表于 2011-6-28 23:20:18 | 只看该作者
“奇文共欣赏,疑义相与析”,如此甚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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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#
发表于 2011-6-28 23:27:00 | 只看该作者

回 19楼(木蓝) 的帖子

近代思想浮华轻佻成风,得识超脱境界之妙趣者有几?哀其不幸!由是网络驱驰,数载有余,于文字海中漂浮,虽未得筏登岸,然于并世才彦之有同好者稍有上下之议论也不失为人生快事!这样的诗要说胜过原玉,染清尘可不敢苟同,呵呵,既然大家都说好,那就是好!所谓天向一中分造化,人于心上起经纶。祝朋友更上一层楼!问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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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#
发表于 2011-6-28 23:32:28 | 只看该作者

回 20楼(司马长风) 的帖子

这首只看到了异义,没看到奇文,说实话!若然没完全读过史,切记不要咏,要是不用典,或许玉树更葳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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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#
发表于 2011-6-28 23:46:22 | 只看该作者
问好染清尘,读到此,木蓝忍不住笑出声来,好个“天向一中分造化,人于心上起经纶”!
几次见先生辩论,却是极性情中人,木蓝佩服!
每个人的性情不同,经历不同,所处环境不同,必然使得人生态度不尽相同,诗风不尽相同,理解自然亦不尽相同,倒使得这世界万分有趣了:)
再次问好,也祝朋友更上一层楼!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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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#
发表于 2011-6-28 23:51:51 | 只看该作者

回 23楼(木蓝) 的帖子

哎!叹声气,和你喝杯酒吧,不说了,你理解的真是绝透了,呵呵,大家一乐吧!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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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#
发表于 2011-6-28 23:59:36 | 只看该作者
木君终是烟云客,怎解自珍稻梁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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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#
发表于 2011-6-29 00:03:46 | 只看该作者

Re:回 23楼(木蓝) 的帖子

引用第24楼染清尘于2011-06-28 23:51发表的 回 23楼(木蓝) 的帖子 :
哎!叹声气,和你喝杯酒吧,不说了,你理解的真是绝透了,呵呵,大家一乐吧!~
来吧,三大白,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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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#
发表于 2011-6-29 00:04:09 | 只看该作者
引用第25楼野芳草宸于2011-06-28 23:59发表的  :
木君终是烟云客,怎解自珍稻梁意
哈哈!皆烟云也!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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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9 10:07:05 | 只看该作者

Re:回 14楼(木白) 的帖子

引用第16楼染清尘于2011-06-28 17:36发表的 回 14楼(木白) 的帖子 :
先生既然读过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。有石崇二字还需敌国?简直浪费了两个字,七律的特点是二联要工,您既然和龚自珍的诗,你自己对比一下两首诗的立意!
再真诚谢谢先生不吝赐教,自问我没有龚定庵的才学,当今也没有几人能比得上他,先生拿我的诗和他的比那自是小巫见大巫。再者我如果不加敌国二字,那你还不真当与绿珠什么什么有关了哈,这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,况你读过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的先生还看不出来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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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9 10:14:00 | 只看该作者
自问诗词于我不过消遣尔,而先生这么自认为乃当世之师,那我不妨拿先生的大作来与大家共赏。
伴侣     染清尘
夫妻携手伴一生,贵在朝夕有共鸣。
初恋既能痴欲醉,已婚应重挚与诚。
珍珠护惜光洁永,炉火添薪炽热恒。
相敬相亲相砥砺,互师互友互宾朋。

如此大作能欣赏到真三生有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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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#
发表于 2011-6-29 10:24:19 | 只看该作者

回 29楼(木白) 的帖子

学问不是诗词文章,而是做人做事!世界上没有永远的老师只有永远的学生,染清尘因交流多言请海涵,问好,您随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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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9 10:26:59 | 只看该作者

Re:回 29楼(木白) 的帖子

引用第30楼染清尘于2011-06-29 10:24发表的 回 29楼(木白) 的帖子 :
学问不是诗词文章,而是做人做事!世界上没有永远的老师只有永远的学生,染清尘因交流多言请海涵,问好,您随性!
关于你这个看法我非常赞同,于诗词我们可以尽情交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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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#
发表于 2011-6-29 10:36:33 | 只看该作者
挂起大家一起交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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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#
发表于 2011-6-29 10:40:09 | 只看该作者
有趣!貌似楼主不应该那样语多讽刺哦,交流而已,要淡定,握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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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#
发表于 2011-6-29 11:02:36 | 只看该作者

回 33楼(一袭青衫) 的帖子

青衫兄何不就诗的方面提提意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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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9 11:07:35 | 只看该作者

Re:回 33楼(一袭青衫) 的帖子

引用第34楼子非鱼于2011-06-29 11:02发表的 回 33楼(一袭青衫) 的帖子 :
青衫兄何不就诗的方面提提意见!
还是老兄周到。此诗确实是石崇对虎豹欠工稳了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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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9 11:11:58 | 只看该作者
引用第33楼一袭青衫于2011-06-29 10:40发表的  :
有趣!貌似楼主不应该那样语多讽刺哦,交流而已,要淡定,握手!
问好兄长,真心于交流诗词我是十分欢迎的,在那个论坛我都一样,我说过诗词于我不过消遣尔,也许本人的言语过激了些,也请各位海涵。远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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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#
发表于 2011-6-29 11:16:35 | 只看该作者

回 34楼(子非鱼) 的帖子

不才觉得17,18,25楼说的都有道理,个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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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9 11:19:52 | 只看该作者

Re:回 34楼(子非鱼) 的帖子

引用第37楼一袭青衫于2011-06-29 11:16发表的 回 34楼(子非鱼) 的帖子 :
不才觉得17,18,25楼说的都有道理,个见!
问好,诗词于每人的见解不同,都是常事,谢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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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#
发表于 2011-6-29 11:20:41 | 只看该作者

回 36楼(木白) 的帖子

诗友相遇是缘分,交流对大家都有好处,况且染朋友对您并无不敬之处,您这样何苦来哉呢,不才初到贵地巴不得这样的交流呢,问候楼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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