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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><font size="6"> 胡适(1891--1962),安徽绩溪人.1910年考取官费留美生.先后在康乃尔大学、哥伦比亚大学读书,为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的学生。1917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。同年回国,任北京大学哲学教授,因提倡白话文,并和陈独秀、李大钊等一起编辑《新青年》和《每周评论》,成为当时新文化运动中的著名人物。</font></p>
<p><font size="6"> 提倡白话文,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于传播民主和科学的新思想新文化,起了积极的作用。1917年2月他还在美国时,就在《新青年》上发表了《文学改良刍议》一文,提出文学改良八事:一、须言之有物;二、不摹仿古人;三、须讲求文法;四、不作无病之呻吟;五、去掉滥调套语;六、不用典(不是一概反对用典故,而是反对那种“以典代言”生搬乱用);七、不讲对仗;八、不避俗字俗语。胡适的这篇文章,主要是讲用词、造句等文风方面的改革,同时也涉及一些文学的内容。1918年在《建设的文学革命论》中又把“八不主义”归为四条:“一、要有话说,才说话;二、有什么话,说什么话;三、要说我自己的话,别说别人的话;四、是什么时代的人,说什么时代的话”他强调“建设新文学论”的惟一宗旨,只有十个大字:“国语的文学,文学的国语”。他强调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作为正式的文学语言,为以新文学代替旧文学打开了缺口,对开展文学革命和创建新文学起了重要推动作用。他还率先进行白话文学的创作,发表了几首白话诗,这些白话诗成为现代文学史上第一批新诗。这些使胡适成为新文化运动前期中的重要代表人物。五四运动后,他反对马克思主义的传播,发表了《多研究些问题,少谈些主义》的文章,攻击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。</font>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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