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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溺弗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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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2-1-8 13:03:3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吴人有出遇童溺者,观其没焉而弗拯。人诘之曰:“见孺子溺而不救沉,非人也,而无恻隐之心乎?赴水而拯之,毋乃不可乎?”对曰:“彼为溺鬼,焉可罪予?吾为彼父也与哉?”而遂归。觅其子弗得,复趋之塘,其巷人入水出溺童,吴人伏尸而哭之。已而讼之法庭:“塘溺吾子,有塘者之罪也。”法官曰:“汝见死而不救,亦自溺斯子者耳,其谁溺之哉?此尔之罪也,而罪有塘者,汝之颜厚矣。”悲夫,见善弗为,祸必加己,斯人之谓也。可不悲哉,可不戒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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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2-1-9 10:39:59 | 只看该作者
欣赏,学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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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
发表于 2012-1-10 18:13:28 | 只看该作者
见死不救而害己 ,恻隐之心而全无。这则故事起因不能不说是报应,其子失,悔恨莫及。警世良言啊!欣赏了,问好胡石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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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板
发表于 2012-1-10 18:18:47 | 只看该作者
我曾经写过一篇小说,也是遇大水,见一少女落水而不救者,回家后,发现自己的女儿已经被别人打捞上来,放在家门口,而已气断身亡。此情此景,怎么不让人扼腕叹息。那种后果或许会警醒世人了吧!再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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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#
发表于 2012-2-9 07:38:10 | 只看该作者
见善弗为,祸必加己,斯人之谓也。可不悲哉,可不戒哉。
文意深刻引人沉思~欣赏问好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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